竹坑至热水洲(上七至仙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委托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情况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竹坑至热水洲(上七至仙口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总投资:1708.13万元;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井冈山市南部,为长坪乡仙口景区出行通道;本路段整体走向由东向西,路线起点为S230省道处,终点于仙口村,起点坐标为26°25′19″N,114°12′38″E;终点坐标为26°24′43″N,114°10′31″E。
建设规模:总长约5.922km,K0+000-K1+915段为三级公路,路基宽8.0m,路面宽6.5m,K1+915后为等外公路,路基宽5-7m。
建设内容:道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以及桥梁涵洞工程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道路车辆运输扬尘及施工场地施工机械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营运期主要为道路车辆尾气排放。
2、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废水;营运期主要为路面径流。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车辆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主要为来往交通车辆司乘人员丢弃的垃圾、道路行人丢弃的垃圾等。
5、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6、社会影响:项目涉及部分拆迁及征用部分旱地、农田、菜地等。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但不会对沿线的土地利用资源带来较大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施工期采取路面洒水、施工场地围挡、覆盖防尘布等工程措施;营运期通过加强绿化和交通管制等措施来减缓车辆尾气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采用简易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生活区洒水抑尘;营运期采取加强路面日常维护管理,定时进行路面卫生清洁工作;加强道路两侧的雨水及污水排水沟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设备声源、加强管理等措施;营运期加强周边绿化、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对于项目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造成当地农民损失,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受影响农民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加强施工期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随意破坏当地植被;工程临时用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居民要求及时进行地表植被补偿恢复,并在竣工验收前实施完成。道路加强绿化,通过种植一定数量的植被改善道路景观,并有利于减轻路域内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降低交通噪声和美化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公路及道路运输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井冈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但工程施工期"三废"对沿线环境将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上述不利影响,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拟了环境影响减免措施。通过认真实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道路施工环境监理,可以尽可能地减小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种不利环境影响,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因此,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公布时同时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供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它相关补充信息,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后文。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以及有关单位、专家。本次公告主要征求意见如下:
(1)您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方应该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建设单位: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雷主任
联系方式:13576636418
环评单位: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怡园路1166号
联系人:周悦梅
联系方式:86356185
电子邮件:1024667303@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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