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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井冈山市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 基地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26 字体:【

为切实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我市生态优势。现就我市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突出我市特色,着力推行有机生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二、目标任务

1.15个以上企业参与创建工作,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各类产品,产品品种覆盖当地主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及相关加工产品。

2.有机基地相对集中,至少有60%的区域获得合法机构的有机认证,并具有一定规模。其中,水稻种植面积不少于5000亩,果蔬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亩,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亩。

3.三年内全部区域获得有机认证,并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三、推进措施

(一)精心规划布局

根据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精心规划和重点建设一批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以井冈红米、井冈皇菊、井冈高山黄桃、茶叶以井冈红、井冈翠绿等为主。长坪乡、柏露乡、大陇镇、茅坪片区可建立全域有机示范基地。睦村乡、龙市镇发展建立有机奈李和红桃,拿山镇、罗浮文水重点发展有机猕猴桃,保护区、新城镇、厦坪镇重点发展有机茶,拿山镇、厦坪镇、坳里乡、新城镇、鹅岭乡重点发展有机稻。黄坳乡重点发展有机油菜、竹荪。

(二)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有机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地创建目标、实施计划及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制定生产区域内的质量管理手册、有机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并将相关技术文件发放至各基地生产企业。

(三)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品监管平台

1.建立开放、透明、公正的农资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依据新实施的农药管理办法,结合互联网技术,对投入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施监控和追溯。

2.通过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有机生产基地所使用生物农药、有机肥等农资投入品进行农残检测与药效评估,评审合格且保证符合国家有机农业生产要求的投入品,方可用于井冈山市有机农业生产。避免隐形成分,保障有机基地安全生产。

3.通过该监管系统帮助基地做好日常农事记录工作,包括有机农业生产管理记录,填写记录表,如实记录有机农业日常生产管理活动,尤其是有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记录等。

4.搭建移动服务应用-微植保APP。该通过APP实现基地病虫害在线查询、专家远程在线诊断、发布植保资讯及投入品信息等,提高有机农业生产管理能力。

(四)建立不定期抽查监督管理制度

1.有机办要联合农业局执法大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队伍,不定期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监督检查和抽查,保证一个生长周期内的有机产品抽查二次以上。

2.建立基地单元内部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

3.监督未经认证的基地原料产品包装上不使用有机食品标志。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制,按“不合格”处理。

(五)建立有机农业生产体系

有机基地生产资料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有机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有机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种子、植保产品、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生长调节剂等),严禁购入和使用有机农业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

(六)建立有机基地可持续生产体系

有机基地应科学布局有机农业生产核心区,建立多样化的有机农业生产模式,包括有机种植基地、有机畜牧基地、有机水产养殖基地、有机食品加工业发展基地。推广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展有机肥生产及合理利用,推行粮经作物轮作和间套作以及“畜—沼—粮(菜、果、茶)”等为主要形式的生物物种共生、用养结合等内部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生产模式。

(七)建立基地产业化经营体系

基地应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产销联合,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合作社+农户”、“协会+农户”等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与、农户应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及履约率达到80%,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三年后合同签订及履约率应达到90%以上。

(八)建设基地内部资源循环利用

基地所涵盖范围应通过秸杆、人畜禽粪便沼气化等利用方式,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的资源转化、再利用和农村的生态家园建设,其中秸秆综合利用率、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三年后达到95%以上。

(九)建立基地可追溯体系

基地生产的产品要实现可追溯,出现质量问题的实行严格的召回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

(十)加强技术指导和产品认证

培训技术骨干,建立技术网络,搞好技术服务,确保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和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有机基地和农产品认证的力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井冈山创建国家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局。市农业局、市监局、环保局、财政局、林业局、发改委、商务局、水利局等要从不同的业务层面进行保障、支持和指导,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各项有关问题。

(二)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团队支持

通过招标聘请浙江宜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指导井冈山市开展“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组织专家团队到井冈山市现场考察,全面了解全市农业产业、生态环境、产业结构、相关企业、有机农业生产体系、质量管理保障体系、政府政策等方面情况,在井冈山市农业局、发改委、环保局、林业局、市监局、水利局、商务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井冈山市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2.帮助有机农业基地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帮助基地建立日常农事生产档案,并对基地单元生产管理人员、场长、技术人员、农户进行培训,以提高农业生产和管理水平。

3.帮助基地应建立有机农业安全生产体系。为基地有针对性的做有机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及有机农业投入品专题培训。

4.技术咨询支持与培训。针对参与企业进行管理体系建设、操作规程建设及认证咨询,组织专家针对全市政府管理部门和有关村镇、企业法人和技术骨干,开展有机农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集中培训。

5.搭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及可追溯系统。建立开放透明公正的农资、病虫害防治移动应用服务-微植保APP及农资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平台所有生物农药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农残检测评估,评估合格且符合国家有机农业生产植保投入品要求,方可用于井冈山市有机农业生产。

6.帮助当地企业做有机认证。如果第一年暂时无法达到,将在规划中明确发展目标和过程,第二年一定要达到有机农产品认证指标要求。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强化政策扶持:要强化政策导向,在信贷、立项、土地、金融、财税、奖励等方面对有机农业企业予以倾斜;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渠道。现有各类农业投资渠道安排的项目,要重点向“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倾斜。

2.专项资金扶持:开展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工作需要专项财政资金支持,每年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由“有机办”专人专项专款专用,用于创建工作相关费用。

3.补贴资金:为了减少有机生产基地用药风险,有机生产基地必须使用经过监管平台评估合格的产品。借鉴其他县市“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相关经验,在三年创建期间(2017年-2020年)对有机生产种植企业使用植保投入品给予物化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有机水稻每年400元/亩,有机果蔬每年1000元/亩,有机茶叶每年500元/亩。

4.奖补资金: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奖补资金,对于获得农业部认可的有机认证的企业(业主)每个奖补5万元。

五、加强督导考核

要强化工作考评,将创建全国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评综合考评,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