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厦坪玻璃用砂岩矿采选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厦坪玻璃用砂岩矿采选项目
建设单位:井冈山市厦坪祥丰石英加工厂
项目投资:1100万元
建设地点:井冈山市厦坪玻璃用砂岩矿位于井冈山市新城区厦坪镇315°方位直距约1公里处。矿区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4°15′31″-114°15′6″,北纬26°43′50″-26°43′53″。矿区面积0.0105km2。选矿区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15'52.86",北纬26°43'51.96"。
项目建设工程由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组成。主要建设内容有:开采区、选矿区、生活办公区、排土场等。开采方式采用露天开采,年开采玻璃用砂岩矿1.0万,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16年。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开采、运输、装卸、破碎、输送、堆场等处产生扬尘和粉尘,据类比调查,开采过程扬尘点均为无组织排放。为减轻矿石开采产生的粉尘危害,矿石设计应采取有效的防、降尘措施,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
(2)废水
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尾矿库收集,经沉淀澄清后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开采区、排土场周边布设排水沟,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净化沉淀后,水质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3)固体废物
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石除修路等综合利用,余上的集中堆放在排土场,对排土场采取修建拦挡坝与截水沟、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等具体措施,能有效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水污染、泥石流和大气污染,减少了环境风险。其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环保要求。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开采挖掘、运输、破碎、选矿等过程的高噪声设备,对空压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山体隔声后,随距离衰减到最近敏感点时,对当地噪声环境基本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5)生态
本项目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是建设生产期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建设单位应制定土地复垦和林地恢复的详细方案;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土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矿—排土石—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对排土场采取边堆存边恢复植被的生态恢复措施;生产过程中应对排土场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积极开展废石的综合利用途径,如用于公路材料等。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同时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具有很好的符合性,各类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成后保证污染防治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则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井冈山市厦坪祥丰石英加工厂,联系人:刘总,联系电话:13879605134
2、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796-821899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作用;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井冈山市厦坪祥丰石英加工厂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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