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长远科学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民政事业2016-2020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四个全面建设”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民政业务工作,提高“三个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完善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三大体系,提升社会管理、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民政能力建设和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依法管理民政事务,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思路
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民政工作手段现代化,全力保障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及时有效;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促进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井冈”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社会保障。
1.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中心,以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捐助、邻里互助为补充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大病的救助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地方病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进行生活救助,符合大病救助的地方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扩大救助覆盖面,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5%以上,贫困群众受助率达100%,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建立完善应急救助机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部门协调,完善市、乡镇、村三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5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5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时完成灾民倒房重建工作。落实防灾减灾经费保障机制,每年按市级财政收入的3‰列支防灾减灾经费。筹集资金建设井冈山市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和井冈山市防灾减灾物质储备仓库。
3.加强城乡社区管理,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及“两委”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两委”成员的政治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按时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和市、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继续加强“新型社区·幸福家园”建设创建活动,推进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上台阶、上水平。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提高基层民主政权自治水平。到2020年,全市所有城市社区获得吉安市“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命名,建成14个社区服务中心,9个社区服务站,创建省级精品社区5个。
4.加强养老体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新突破。一是加大五保供养机构管理力度,努力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升五保供养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投资2265万元新建龙市综合福利中心,完成黄坳中心敬老院扩建,古城、葛田、新城敬老院改建建项目任务,三是为了适就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到2020年我市拟建63所幸福院及6所颐养之家,并且力争在2020年前新办一所不少于300张床位的民办养机构。四是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继续发放80岁以上高领老人生活补贴,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全民《老年法》知晓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孝亲敬老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尊老敬老意识。五是加强居家养老工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十三五”期间,推进居家养老覆盖城乡,力争全市所有的村、居委会都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居家老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较完善和规范的养老服务。
5.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活动,大力解决在乡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两参人员的“三难”问题,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继续抓好优抚对象评残调级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按程序接收审查安置退役士兵,抓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军供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涉军信访接待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军人员群体上访,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6.创新工作方法,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推动社会团体建立“枢纽(联合)型”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制度和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工作协同配合联动机制。二是加强边界、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边界纠纷调处机制和地名命名、更名及管理机制,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吉安市要求,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完成拿山乡撤乡设镇工作。三是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实现收养登记信息化管理。四是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工作,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教育管理,有效治理党员干部去逝后遗体违规土葬、骨灰棺葬、超标准建墓及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搞封建迷信活动。加强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治理,对“三沿六区”乱埋乱葬坟墓开展整治活动,对公路、铁路两侧影响观瞻的坟墓和“村中坟”、“田中坟”进行治理。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强化殡葬执法,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到2020年,火化率达100%。加强惠民殡葬和生态殡葬建设。继续实行全民免费火化及火化丧葬费补助制度,到2020年,我市力争每个村建有一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安葬需要。六是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十三五”期间,我们力争申报为国家三级站,同时完善“县三级网络”救助制度,所有乡镇、街道要设立救助点,所有社区居委会要设立救助咨询引导点,实现救助管理城乡一体化,打造1小时救助圈,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7. 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力保障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一是继续推进民政所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7年完成所有民政所标准化建设任务。二是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重点对民政协理员依法行政水平、业务办理水平,道德素养水平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数字民政网络平台建设。
四、工作措施
1.抢抓发展机遇,主动融入全局。随着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民政工作随时都会遇到新的发展机遇。一定要把握好用好机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一是要准确把握民政工作发展趋势,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县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其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格局,通过政府、部门、社会、群众互动和共同努力,形成全方位推进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加强民政系统的上下联动,大力帮助镇民政办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2.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才能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思路的转变,破解发展难题。二是要大胆实践。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实践,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要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分类救助、临时困难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加强各类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
3.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找准落实上级精神与当地实际、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抓落实的操作性。要经常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要尽力而为,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定要量力而行。三是注重抓薄弱问题的解决。要知难而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找准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分析原因拿出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不断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抓好群教活动成果运用和整改落实,继续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领导,敢于担当,推进工作,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